白河县财政局 关于2023年度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4-12-30 17:04作者:来源:白河县财政局网站
文件名称 白河县财政局 关于2023年度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 zfbmbhxczj/2024-0920 公开目录: 公开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4-12-30 17:04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统一部署,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白河县委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县财政局选取了3个部门整体和7个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确定评价对象、调研项目情况、收集项目资料、制定评价指标、选聘评价机构、实施现场评价、审核评价报告、征求单位意见等程序,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对被评价项目概况、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等,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2023年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县级配套项目、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白河县人民医院麻虎分院建设项目、白河县停车场(一期)白河东火车站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项目、狮子湾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项目等7个重点项目和白河县城关中学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白河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评价,评价范围覆盖本级重点支出领域和民生领域。

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法,在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绩效的基础上选取合理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总体绩效情况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采取计分评级的方式,根据得分确定“优、良、中、差”四个等次。

选取2023年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7个,涉及评价总资金22465.7万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3个,涉及评价金额8931.77万元。共编写绩效评价报告10个,具体结果为:结论为“优”的4个,占40%;结论为“良”的3个,占30%;结论为“中”的3个,占30%。

三、绩效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

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未基于部门职能、项目特点提炼出能够反映部门核心业务的关键性指标,未建立财政投入资金使用效益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机制;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未进行统筹安排,绩效评价工作依赖于财务人员完成,未体现部门各内设机构职责分工情况;绩效自评工作质量不佳,部分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与项目实施内容偏差较大等问题。

(二)会计基础管理方面

个别单位存在账簿、会计凭证打印设置、摘要填写、装订不规范,未按经济业务分类整理凭证的问题;个别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项无辅助核算,记账凭证无支出功能科目辅助核算信息,“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使用错误的问题;个别单位存在附件不全、账实不符、账表不符的问题;个别单位错误运用预算项目指标,将部分应从专项资金支出的项目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采购管理方面

资产管理:建成后白河东火车站停车场商业用房空置,未发挥效益;“社区矫正中心功能区”各项设备的利用率有待提高;狮子湾季节性临时停车场,交由城关镇管理并收取停车费,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也未明确项目后期收益归属与管护维修责任等事项;个别单位未开展年度资产盘点工作,固定资产卡片记载缺项,导致账实内容不匹配,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未按权责发生制要求登记资产账务的问题。

项目管理:(1)项目前期:部分项目前期办理手续缓慢,导致项目未能按期开工;个别项目存在现场签证时间早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时间,存在未批先建;存在项目勘察合同日期晚于项目最高限价审核合同日期,防洪评价报告批准时间晚于项目开工日期,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实施;(2)项目实施:个别项目建设工程立项内容与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以及项目金额之间均存在较大差异,项目实施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项目实际建成内容与合同内容存在差异,无项目增项减项的确认资料,项目增减变动程序不完善;个别项目工程成本超预算;部分项目管理不善,如城区人民路供销社至县委段外墙立体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低;个别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未按要求予以公开,缺少社会公众监督环节。(3)项目完成:项目提前验收,存在项目现场签证日期晚于项目竣工验收日期;火车站停车场项目运营收益未达到债券还本付息标准,未与运营方对后续运营的收入成本分摊分配做出明确约定,住建局未掌握项目的运营情况,未做到项目业务方以及债券还本付息主体对项目运营应有关注;未对项目后续运营情况进行跟进,部分项目经济效益不明显;个别项目完工后未与管理方办理交接手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个别粮田内种有果树的问题,项目地块分散,效益有待提高的问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审核不到位,存在当年11人参加3次培训,162人参加过2次培训的问题。

采购管理:部分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审签把关不严,验收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不严谨,使用制式合同,未考虑特殊情况,未对花卉成活率后期养护等做出约定;未及时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手续;单位自行采购,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成立采购小组,公开确定供应商和采购规格等事项;部分食材品类采购管理不规范,未将鸡蛋、牛奶、牛肉等大宗食品采购纳入政府统一采购范围;采购食材不合规,向学生提供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验收把关不严,对配送的面粉品牌型号入库时未认真核对验收。

(四)内控管理方面

存在部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制定部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规性存在部分专项资金支出渠道不规范,超范围使用现金支付,超标准发放驻村工作队交通补贴,超标准支付讲课费,个别支出无发票的问题;存在各学校制定的财务制度支出审核标准与教体局规定标准不一致,造成财务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个别学校校园维修管理缺乏整体安排,小额多次维修规避采购监管;个别应通过转账的支出通过现金核算。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工作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结合本次绩效评价情况,下一步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时应遵循“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结合各自的部门职能、日常运营、行业标准、项目实施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根据工作内容、预算控制成本、计划安排、实施目的和预期效果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设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

(二)强化绩效监控管理。各预算单位应将绩效监控工作落到实处,促进财政支出达到预期效果。主管单位应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提高自评质量水平。各预算单位要对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效果以及部门整体支出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评价打分,如实撰写自评报告,根据自评结果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水平。

(四)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运行监控。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时、完整、准确归集项目建设管理资料,特别是工程管理“四制”、环评、征地拆迁等项目资料,确保项目管理规范,资料完整。

(五)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各相关单位要对照绩效评价反馈意见,结合绩效评价报告和通报要求,深入查找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2023年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评价结果

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白河县司法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关初级中学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白河县城关中学

白河县人民医院麻虎分院建设项目

白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

白河县2023年度义务教育县级配套
公用经费项目

白河县教体局

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项目

白河县教体局

白河县停车场(一期)白河东火车站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项目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狮子湾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关于报送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