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粮食储备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 ||
索引号 | zfbmbhxzrzyj/2024-0251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12-25 15:31 |
编号:202459
白河县粮食储备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白国土资国用(2002)字第12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坐落:宋家镇磨坪村一组;使用权面积1068.5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白河县粮食储备公司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