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告

时间:2024-12-11 09:34作者:谢良慧来源:县财政局
文件名称 白河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告
索引号 zfbmbhxczj/2024-0895 公开目录: 公开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2-11 09:34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发〔2023〕17号),全面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省市财政相关工作安排,我局于2024年4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白河县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要求,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严格规范检查工作程序。我县组织开展了8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其中:行政事业单位7户:白河县双丰镇人民政府、白河县农业农村局、白河县水利局、白河县卫生健康局、白河县残疾人联合会、白河县应急管理局、白河县仓上镇中心小学;国有企业1户:白河县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的会计核算较为规范,财务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完整,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单位未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制度“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固定资产未按期开展盘点,存在资产信息不完善,账实不符的问题;政府储备物资、库存物品等资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部分原始凭证及相关附件审核不严、附件资料不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改变本级安排专项资金用途;工会支出未设立专账;“三公经费”支出中公车加油、过路费等管理不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村互助协会财务管理中镇级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管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法依规给被检查单位发送了《财政检查结论》,责令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单位内部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白河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