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25日20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01件,现将3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2 |
受理编号76号信访问题为:2016年至今,西营镇蔓营村4组修建了一处垃圾场,但该垃圾场未修建排污设施,导致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的污水全部流入附近的土地内,造成土地污染。 |
白河县 |
经核实,白河县西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属于简易填埋场,2017年11月建成投用,渗滤液采用回喷自然蒸发工艺处理。雨污分流设施建设不完善,在连续降雨期间存在雨污溢排问题。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渗滤液直排河道现象。白河县医疗垃圾按照村收集,镇暂存,市处置模式交由市医废处置中心统一转运、集中处置;未进入垃圾填埋场,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的污水污染土地问题。 |
属实 |
(1)2023年3月,西营镇政府组织对垃圾填埋场实施了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11月,建设完成日处理20吨渗滤液处理设施1套,渗滤液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西营镇政府督导垃圾填埋场加强内部管理,正常运行渗滤液处理设施,严禁偷排直排;加强辖区村组污水垃圾管理,杜绝垃圾污水直排河道。 (3)白河县卫健局等部门加强医疗机构医废管理巡查检查,持续抓好医疗废物暂存点规范化建设,严防医疗废物污染。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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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