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七批)

时间:2024-11-18 10:13作者:佚名来源: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截止2024年11月15日20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74件,现将7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6

受理编号32号信访问题为:白河县城关镇滨河路争气桥桥头私人销售水泥装卸期间未覆盖产生粉尘,散落的水泥顺着涵沟流入白河流域污染水域。

白河县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私人销售水泥个体户为白河县城关镇鑫荣峻建材经营部。该经营部在车辆运输进出及水泥装卸过程中未有效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存在少量水泥浮尘洒落地面,雨水冲刷后流入下游涵沟。

属实

(1)11月10日,经营人按要求对经营场地落实了扬尘防治措施。

(2)白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开展全面执法整治。

(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加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督导经营人常态化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已办结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