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白河县坚持以保护汉江水质和改善空气质量为重点,以满足环境管理为导向,强化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全面做好水、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工作,推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在全县范围开展汉江干流及各支流出镇17个断面地表水水质监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同时对陕南矿区5个预警断面和白石河废弃硫铁矿区19个监测断面开展地表水监测;针对污水处理设施,每季度开展出水水质监测,进一步提高全县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细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积极协助第三方运维单位做好白河县烈士陵园、白河县高级中学2个站点站房周边环境、安全保障等维护管理,同时定期查看自动站数据,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自动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
规范声环境质量监测。严格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和《声环境质量标准》等文件相关要求,科学确定区域声环境、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全县共布设城市区域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6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2个,城市功能区监测点位4个,每季度开展一次声环境质量监测,准确掌握全县声环境质量。
强化污染源质量监测。依据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排放标准、环评及监管要求科学确定监测项目,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季度性监测,同步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监测;对重点排污单位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专项检查,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抽查不少于20%的发证企业,通过强化污染源监测与执法监管协同,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