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曝光1宗违法案件 | ||
索引号 | zfbmbhxzrzyj/2024-0188 | 公开目录: | 国土资源(项目用地)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0月2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10-25 09:06 |
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有保障、违法必受罚、违规必追究的良好氛围,现将白河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的一宗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白河县仓上镇仓坪村村民付某某无证开采石英石矿案。
付某某未经批准于2023年12月30日在白河县仓上镇东庄村八组(小地名:张飞沟)处开采石英石矿,付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属无证采矿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3]4号)之规定,白河县自然资源局对该起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开采行为;对其非法开采石英石矿行为处以1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