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河县高度重视源头治理,从根源上化解争议,减少矛盾纠纷,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前,白河县司法局邀请县检察院等单位人员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及工伤认定纠纷。
2023年2月,陈某应聘到某餐饮店上班。同年11月,陈某在工作中摔倒受伤,双方未能就受伤赔偿事宜达成一致。2024年2月,陈某向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24年4月,县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认定陈某所受伤害为工伤。某餐饮店不服,认为陈某隐瞒自身残疾的事实,陈某所受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于2024年6月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人民政府受理某餐饮店行政复议申请后,通知陈某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行政复议,陈某拒绝参加。白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人员分别听取某餐饮店、县人社局意见,了解陈某相关诉求后,认为本案有和解调解化解的可能,当事人也有相关意愿,行政复议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又要维护商家的经营环境,于是决定组织当事人进行一次调解。9月14日,白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人员通过各方沟通协调的基础上,邀请县检察院等单位人员共同参与、支持、配合和努力下,经过大半天耐心细致地释法、劝导、协商和情感交流,陈某与某餐饮店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某餐饮店当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本次成功调解,不仅让陈某及时获得了工伤赔偿,维护了劳动者的利益,减少了后续诉累;又让商家及时从纠纷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维护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了“为民”又“维商”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