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2024年白河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dqbmxcl/2024-0012 | 公开目录: | 残疾人各类项目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残联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0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3-05 09:59 |
2024年白河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康市残联《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安残联发﹝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全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改造不低于60户。
二、实施对象
白河户籍常住持证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根据2023年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中尚未获得服务的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名单,逐户进行摸底,将三年内已改造、残疾人证到期、迁移、死亡进行剔除;将确有改造需求且家庭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年度服务计划,有步骤地逐一提供服务。有需求人员名单附后(附件1)。
三、资金来源及标准
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补贴,户均改造费用2500元,前期评估费用不超过户均总费用的5%。
四、改造内容
1.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家庭住房地面平整、坡道建设化、房门和厨卫改造及符合服务目录的辅助器具。
2.视力残疾人改造内容:家庭住房地面平整、坡道建设化、安装防护栏和扶手、配备其他符合服务目录的能帮助他们实现或改善生活无障碍的相关设备。
3.听力障碍残疾人改造内容:闪光门铃、闪光水壶、写字板、手语/语音/文字翻译软件和实时字幕机顶盒(此两项针对有智能手机且识字较多的残疾人)。
4.智力、精神残疾人改造内容:安装防护栏、带锁刀架等符合服务目录的安全装置和设施。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严格参照《陕西省2024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内容目录》(以下简称《服务目录》)(附件2),各镇要监督评估机构严格按照《服务目录》规定的内容及残疾人身体适应条件进行需求评估,围绕残疾人家庭出入口、地面、卫生间、厨房、卧室等重点高频生活场景,充分考虑各类残疾人需求差异,以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适度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为原则开展工作,严禁配置不在《服务目录》范围内且已纳入辅助器具补贴范围的辅具产品,更不允许提供的改造内容与要求的身体条件不符。对肢体和视力残疾人占比不低于50%,重点以家居环境施工改造为主。通过改造服务,肢体残疾人能够使用轮椅等辅助器具在家居范围内顺畅移动,视力残疾人能够保证其安全地在家居范围内活动。对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安装保护装置为主,居住楼层为二层以上安装防护装置,保证日常生活安全。
四、实施步骤
1.摸底核实(3月5日前)。各镇结合新增需求并参考县残联反馈的动态更新需求名册,入户调查摸底核实,于3月10日前将2024年有且符合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条件的人员名册报县残联。
2.入户评估(3月10日—3月31日)。县残联委托专业机构根据各镇上报名册,以镇为单位逐户开展评估,按照“一户一策” 选择最急需且合适的无障碍改造内容,制定合理的改造方案,各镇要安排专人全程参与评估监督,确保残疾人真正受益。
3.审批公示(4月5日-4月15日)。县残联将把符合条件拟改造残疾人户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实施改造(5月10日-8月31日)。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确定承接机构,机构在实施改造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残疾人的合理需求,镇村要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核定的评估改造方案施工,确保无障碍改造进度、质量和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的满意度,承接机构要做好改造前与改造后的照片及建档工作。
6.检查验收(9月10日-10月30日)。改造结束后,承接机构要及时向县残联提出验收申请,县残联成立无障碍改造工作检查验收组,依据档案资料入户实地查看改造实施情况(配送辅具的电话核实),回访受益残疾人家庭,听取残疾人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改造要求或达不到残疾人合理需求、满意度低的要督促承接机构限时加强整改,直到残疾人满意为止。承接机构要按照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报送县残联,审核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督促无障碍改造项目落到实处。
(二)确保项目质量。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内,精心实施,特别是器具的使用和设计、安装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规范进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任务。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镇要认真总结经验,善于挖掘无障碍改造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形成经验材料及时报送县残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宣传,主动回应残疾人关切,引导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