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河被授予安康市首批“幸福河湖”

时间:2024-08-06 15:34作者:张阳敏来源:县水利局
近日,市河长办公布了首批市级幸福河湖名单,我县红石河荣获“安康市幸福河湖”称号。
红石河,位于白河县中厂镇境内,流长约34公里,流域面积145平方公里,境内水量丰沛,水质清澈,自然景观秀美,是白河县城一级水源地。白河县多措并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围绕“责任体系、河湖文化、治理成效、空间管控、管理保护”等方面工作任务,扎实开展示范幸福河湖建设。
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发布了总河湖长令,将“巩固提升中厂镇红石河安康市幸福河湖创建”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县河长办牵头,整合水利、农业、文旅等部门资源,共同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任务。红石河已落实“四长”(县级河长1名,镇级河长2名,村级河长7名、河道警长1名、县级督察长2名),“三员”(护河员11名、监督员7名、水质监测员1名、护河志愿者56名),“四长+三员+志愿者”齐抓共管河道,共同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保护水质的新格局全面形成。
强力整治,改善人居环境。以实施综合治理,打造幸福河湖为抓手,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依托“木瓜小镇”金字招牌,打造红石河特色文旅融合示范园,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改造卫生厕所60个,新建公厕5个,清理河道垃圾80余次、清理垃圾3余吨,投入10万余元建设集镇垃圾分类站5处,增设垃圾桶120个,沿河两岸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初步实现了河道无垃圾、污水无直排、生态无破坏的目标,全域地表水质保持在二类标准以上,水质优良率达100%。
系统治理,维护水生态环境。白河县坚持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尤其红石河作为白河县城水源地,承担着县城内近6万余人安全饮水,先后投入800余万元,搬迁水源地内11户58人;投资320万元实施同心社区中小河流治理、投入625万元在中厂镇顺利村实施水土保持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88平方公里,栽植经济林100.31公顷,封禁疏林地1373.4公顷;在建马力沟水库总库容156.1万立方米,建成后可有效解决白河县城区及周边镇生产生活用水,为县城经济发展用水提供可靠保证。
志愿护河,凝聚护水合力。白河县把河湖治理成效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相融合,将水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民间志愿者参与河湖治理保护,全县121个行政村(社区)均成立有志愿护河队伍,同时联合县妇联、共青团成立了巾帼护河队、河小青等多方护河力量。在创建市级幸福河湖中,中厂镇充分发挥护河志愿者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护河行动20余场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1个,捡拾白色垃圾约0.8吨,全面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有效保障了河道干净整洁。
突出特色,做好“水文章”。白河县境内著名的坎子瀑布景点就位于中厂镇红石河源头,瀑布高30多米,似飘带般神韵天成,谷内形态各异的红石横陈,是亲水旅游的绝佳之地。中厂镇着力打造“边贸经济强镇、特色产业重镇、生态文旅名镇、县城副中心镇”四张名片,规范布局红石河文旅康养产业,整合坎子瀑布、平顶山森林公园等优势文旅资源,用好红石河水资源引进水上漂流娱乐项目,把红石河打造成白河15分钟“亲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