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4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情况公示 | ||
索引号 | zfbmbhxrlzyhshbzj/2024-0025 | 公开目录: | 社保养老、服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1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7-15 08:00 |
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12号)(安人社函[2024]2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拟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技能培训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补贴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并足额缴费12个月及以上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己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级证书补贴。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3、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经白河县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审核,符合条件有2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人、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将认真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915-7827023
邮 箱:496040182@qq.com
信函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失业工伤股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