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政府第一、二、三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时间:2024-07-10 15:22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2024年县政府第一、二、三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索引号 zfbmbhxrmzfbgs/2024-0081 公开目录: 政务督查专栏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督办通报 第四期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7-10 15:22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2024年县政府第一次至第三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1月31日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

会议确定了4个议题10个事项,截至通报日期,完成事项9个、未完成事项1个。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传达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及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1.县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县教体科技局)统筹,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师生安全。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落实情况:已组织开展覆盖消防、校舍、校车、心理健康、实训、网络、电气使用、燃气(包括醇油燃料)设施、实验室及危化品、校园施工、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及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摸排发现的128处隐患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已完成整改。

完成状态:已完成

2.县安委办负责,统筹各专委会办公室力量,成立综合督导组,春节前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次联合督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情况:县安委办联合应急、消防、住建、交通、经贸等部门,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发现的34个问题立行整改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

3.由各县级领导牵头,深入分管领域、包联镇村、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情况:各分管领导已深入分管领域、包联镇村、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完成状态:已完成

4.由县安委办负责,对前期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以清单形式再次予以交办,及时跟踪督促,确保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情况:县安委办对前期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已予以交办。截至3月20日,2023年县级自查、省级督查以及市级自查发现的25个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核查工作。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传达安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研究2024年市场监管工作

1.同意召开全县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情况:3月21日已召开全县市场监管、县食药安委、县质量发展委全体会议。

完成状态:已完成

2.同意成立镇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由各镇镇长任主任、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场监管所所长任副主任,各村村委会主任(协管员)和相关站、所长为成员。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落实情况:全县11个镇全部按要求成立了镇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传达省市信访工作法治化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1.县信访局负责,制定白河县《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召开2024年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信访工作法治化及全国、市县“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落实情况:2月26日召开了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未制定。

完成状态:未完成

2.由县信联办牵头,梳理一批信访积案,逐一明确包案领导,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化解处置力度。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落实情况:县信联办梳理了全县64个重点信访事项,逐一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化解责任。

完成状态:已完成

3.由县财政局负责,据实保障信访工作法治化所需经费。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年初已安排信访工作经费,执行中经费不足时调整追加预算解决。

完成状态:已完成

(四)审定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会议原则同意县发改局提出的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议,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议清单修改完善后,先后通过县委常委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议审定。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3月12日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

会议确定了4个议题10个事项,截至通报日期,完成事项4个,未完成6个。

(一)传达贯彻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1.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会议研究的《白河县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意见(2023-2027年)》,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提请县 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白河县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意见(2023-2027年)》已签订,经向上级主管部门衔接,需待市级方案印发后随即印发县内方案。

完成状态:已完成

2.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镇政府负责,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耕地保护专项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

落实情况:全面完成595个2512亩承诺耕种图斑兑现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审核。

完成状态:已完成

3.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共同负责,进一步明确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包抓单位,细化包抓任务,稳步推进示范村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包抓方案已报市乡村振兴局,待批复后印发。

完成状态:未完成

(二)研究白河县5家过期矿权处置有关工作

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处置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处置手续,切实加大采石采矿领域安全监管,确保矿山安全。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向市自然资源局报送《关于部分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建议的报告》(白政办字〔2024〕17号)。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过期矿权相关事宜。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研究审定《白河县重点产业链链长制“九个一”工作机制》《白河县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1.原则同意县发改局提交会议研究的《白河县重点产业链链长制“九个一”工作机制》《白河县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白河县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白产业链办发〔2024〕3号)、《白河县重点产业链“九个一”工作机制》(白产业链办发〔2024〕2号)已于3月21日印发实施。

完成状态:已完成

2.县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局)(简称“县链长办”)牵头,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产业链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有关单位和各镇政府密切配合,4月中旬前制定各重点产业链工作方案,分别报重点产业链链长审核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情况:《白河县清洁能源产业链实施方案》、《白河县绿色石材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白河县富硒食品产业链茶产业链长制实施方案》、《白河县富硒食品产业链生态肉业链长制实施方案》、《白河县富硒食品产业链木瓜产业链长制实施方案》、《白河县文化旅游产业链长制工作方案》已送分管领导审批,待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白河县黄姜医药产业实施方案》已初步审定,待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完成状态:未完成

3.由县招商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尽快制定产业链年度招商计划、产业链招商项目手册,积极组织开展产业链招商推介活动。

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年度招商活动计划、产业链招商项目手册,已报县政府审定,待审定后印发。

完成状态:未完成

(四)研究狮子山体育场暨百线影院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方案

1.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出的狮子山体育场暨百线影院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方案。一是县住建局牵头,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城关镇等单位配合,合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稳妥化解到位;二是县住建局负责,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等单位配合,进一步厘清县住建局与原开发商(陕西二十一世纪威克影院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协议履约情况,并由县住建局负责与项目业主重新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原则上新签订的协议不突破、不损害原有甲、乙双方的权责义务,原招商引资协议中明确的体育场使用、停车场收益等约定事项不得改变;三是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县中医院配合,针对新建局部负二层停车场、县中医医院医疗业务用房改造、城关镇中心小学(第三小学)综合教学楼等建设内容进行充分评审论证,按程序提交县规委会研究审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城关镇、县中医院

落实情况:县住建局牵头对百线影院项目原招商引资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实,起草了补充协议,经征求财政、审计、司法等单位意见,法律顾问审核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城关镇中心小学(第三小学)综合教学楼项目,正在组织技术审查;新建局部负二层停车场建设单位还未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县中医医院医疗业务用房改造属室内装修、改造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编制完善的规划设计方案尚未提交县规委会研究审议。

完成状态:未完成

2.白河县中医医院医疗业务用房改建提升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一方面由县中医院向十堰市人民医院争取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由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并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中医院

落实情况:己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项目。

完成状态:未完成

3.由县教体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积极向上争取和筹措白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第三小学)综合教学楼项目资金,并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项目已争取到到位资金916万元,后续资金正多渠道申报项目筹措。

完成状态:未完成

三、4月18日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

会议确定了6个议题13个事项,截至通报日期,完成事项4个,未完成5个,持续推进4个。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牵头,16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和各镇政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以“五一”小长假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镇

落实情况:县安委办联合应急、消防、文旅等部门,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就五一假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情况、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点整治推动情况、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等3方面内容,对全县11个镇和16个安全生产专委会牵头部门及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二)审定《白河县新型材料产业链实施方案》

1.原则同意提交会议研究的《绿色石材产业实施方案》《黄姜医药产业实施方案》,由县绿色石材产业办公室、黄姜医药产业办公室分别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情况:《绿色石材产业实施方案》、《黄姜医药产业实施方案》正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

完成状态:未完成

2.县新型材料产业链办公室(县经贸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切实抓好产业链延链补链、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落实情况:目前已完成石材产业招商考察2次,联系跟进项目3个,产业链宣传推介3次。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

(三)审定《白河县清洁能源产业链实施方案》

1.原则同意提交会议研究的《白河县清洁能源产业链实施方案》,由县清洁能源产业链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白河县清洁能源产业链实施方案》已修改完成,正在按程序送审签发。

完成状态:未完成

2.县清洁能源产业链办公室(发改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切实抓好产业链延链补链、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白河县清洁能源产业链招商和推介工作方案已送至县招商服务中心,按时序推进。

完成状态:已完成

(四)传达全市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

1.县民政局牵头负责,一是尽快起草《白河县违规坟墓排查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白河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意见》,筹备召开全县违规坟墓整治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二是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交会议审定的白河县违规坟墓整治三年行动整村推进村(社区)名单,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加快推进实施;三是会同县自然资源、林业、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镇政府,按照违规坟墓整治要求,建立殡葬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落实情况:《白河县违规坟墓排查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白河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意见》,已送审待签。《县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会议方案》,待审定后适时召开县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5月11日在全省民政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视频调度会后对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白河县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完成状态:未完成

2.县民政局负责,违规坟墓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所需经费以争取上级支持为主,不足部分县财政据实保障。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落实情况:已向省、市报送2024年计划建设的1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申请纳入省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市级无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经费。

完成状态:未完成

3.县考核办负责,将违规坟墓整治工作纳入对各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责任单位:县考核办

落实情况:已列入红皮书考核内容。

完成状态:已完成

(五)传达学习《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研究耕地保护工作

1.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镇政府负责,一是抢抓当前春耕春播关键时节,采取过硬举措,确保4月底前所有承诺耕种地块实现“出土见苗”,5月20日前全部通过核查验收;二是加快补充耕地退回项目整改入库和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入库,全面完成土地违法问题整改销号,尽快实现占补平衡指标由负转正。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白河县承诺耕地图斑补充举证工作于5月15日全面完成。按照2021年6月自然资源部组织的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我县已整改完成4个项目,并已报备入库,剩余3个项目正抢抓种植季节,组织施工企业积极进行整改,力争在2024年12月底报备入库,实现我县补充耕地项目在自然资源部核查整改中全部通过。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

2.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永久基本农田内非耕地进行排查,按照集中连片原则,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内非耕地图斑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恢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已委托技术单位对永久基本农田内非耕地进行了排查,共提取面积50亩以上的永久基本农田内非耕地图斑60个4000余亩。下一步,组织镇、村及田长网格员开展摸排后,确定可纳入高标农田建设项目的地块,继续予以工程恢复。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

3.县财政局负责,据实保障承诺耕种图斑复耕复种补助资金,并尽快拨付到位。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落实。

完成状态:已完成

(六)研究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镇政府实施有关工作

1.县司法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镇政府实施的通知》和《白河县“一镇一清单”下放部门行政执法权到镇实施事项目录(讨论稿)》,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落实情况:《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镇政府实施的通知》和《白河县“一镇一清单”下放部门行政执法权到镇实施事项目录(讨论稿)》已送审,待签后及时印发并组织落实。

完成状态:未完成

2.县财政局负责,据实保障行政执法权下放所需服装配备经费。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县财政统筹资金,据实保障。

完成状态: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