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 ||
索引号 | zfbmssthjjbhfj/2024-0094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保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6-28 17:00 |
县委办、县政府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安环委发〔2024]1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落实<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工作要求的函》(白环整办函〔2024]14号)文件要求,县发改局对照《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进行了逐项自查,现将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经济结构
2023年,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经济结构不断优化,2023年三产总值分别为 14.89 亿元、35.64 亿元、34.14 亿元,三产比为17.6%、42.1%、40.3%。全年实现生产总值84.66亿元,增长3.1%,增速排名全市第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472万元增长8.3%,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5.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3337元、14260元,分别增长5%、7.9%;全县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28.71亿元、增长13.17%,各项贷款余额67.1亿元、增长 11.26%。
二、有序发展清洁能源
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加快推进全县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积极谋划推进白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完成了项目初步分析报告,省发改委已将白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陕西省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实施方案》储备项目,并申请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全省光伏竞争性指标配置并成功获得10万千瓦光伏竞争性配置指标,积极推进中核汇能白河卡子镇10万千瓦林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完成项目投资主体变更、项目备案、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以及光伏区组件排布及组件、逆变器、箱变的采购谈判。
三、落实资源和能源节约
认真组织落实,扎实开展了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白发改环资〔2023〕28号),统一安排部署我县集中宣传活动,明确了活动指导思想、开展时间、活动主题及相关要求。2023年7月12日上午,我局联合县直部门、社区和群团组织等15家单位,在县体育场举办了2023年节能宣传周暨低碳日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环保购物袋200余个、开展以旧换新兑换绿植30余盆,获得了群众广泛参与,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四、严格项目准入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高耗能项目落地建设,2023年全年未审批和新增燃煤等高耗能项目
五、协调清洁能源供应保障
协调企业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保供工作,确保居民清洁取暖考虑到白河冬季保供受槽车是否能够送达影响较大,气量存储在槽车无法送达时以及极端天气时无法满足日常供气需求的问题,协调企业使用备用槽车,保证气量储备工作。做好车路线、天气预警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及时协调LNG槽车,保证分公司居民用气。针对槽车运输至白河分公司行驶于国道,存在部分路段人流拥堵,运输时间过长等情况,我局及时协调企业提前对行驶路段进行探路,解决路况存在问题,保证槽车能够平稳运送,确保了2023年冬供期间供气正常。
六、推动环境领域价格工作
按照陕发改价格(2023)61号文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按照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非居民用电价格执行”政策规定,2023年3月初县域所有农村污水处理站30个用电站点已全部完成电价整改。
七、牵头负责塑料污染治理
我局牵头组织有关镇和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开展了医疗、星级饭店、商场、县乡公路、城区周边、农业等各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及河流清漂工作,宣传推广塑料替代用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增强了全社会对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识和自觉行动。
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2023年安排苏陕协作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白河县光伏原材料及辅材预制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推动清洁能源产业链发展。
九、配合健全生态环境信用体系
印发《白河县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白发改信用〔2023〕4号),拓展信用监管应用领域,突出生态环保领域,强化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同时指导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依托安康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市场主体生态环境信息全量集,2023年共录入对市场主体生态环保行政处罚信息7条。
十、贯彻执行《生态环境补偿条例》
将《生态环境补偿条例》学习纳入局机关例会学习,提升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
十一、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是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授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作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筹备、实施及监管。目前我县暂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今后我局将积极谋划该类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十二、做好职责范围内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按照职责权限,做好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积极配合项目单位审批为全面提升我县绿色资源禀赋,绿色产业发展类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申报我县2023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1个(陕西万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白河县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转换利用项目),争取省级工业节能资金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