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吉林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 ||
索引号 | zfbmbhxzrzyj/2024-0115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服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0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7-09 09:20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157812598
面积单位:㎡
序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登记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房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吉林 |
张友群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白河县中厂镇同心社区六组陆财斌2#住宅楼401室 |
610929101202JC00039F00010004 |
134.81 |
住宅 |
|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