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总工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 ||
索引号 | zfbmssthjjbhfj/2024-0086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保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6-28 16:50 |
为深入贯彻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安环委发〔2024〕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白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白办字〔2021〕20号)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进一步梳理了本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向社会公开。
1.发挥县工人文化宫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作用,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号召大家争做低碳生活的引导者、绿色生活的践行者、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形成爱环境、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习惯,展现新时代职工文明形象。
2.组织和指导各基层工会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对职工的思想教育中,通过白河工会“先锋号”宣讲团宣讲、工会干部培训等工会活动形式,在职工中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意识。
3.以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劳动技能竞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指导和协助相关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为建设山清水秀的美丽白河添砖加瓦。
4.完成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