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文旅广电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 ||
索引号 | zfbmssthjjbhfj/2024-0078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保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6-28 16:41 |
为深入贯彻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安环委发〔2024〕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规定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白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白办字〔2021〕20号)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进一步梳理了本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向社会公开。
1.推动旅游发展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效衔接,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负责指导全县各类景区景点、旅游住宿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文化娱乐场所、旅游企业经营者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对已建成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
3.牵头指导白河县A级旅游景区的农家乐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符合旅游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4.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检查反馈问题中涉及本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