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缓解道路交通拥堵,规范路面停车秩序,促进居民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白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2024年5月13日起,启用部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用以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5月13日
二、设备点位
1、长春路农行家属楼门口违停 (长春路120米)
2、文昌路城关中学门口违停 (文昌路100米)
3、车站东路火车站路口违停 (车站东路900米)
4、滨河路长安银行门口违停 (滨河路1公里200米)
5、金融路审计局门口违停 (金融路250米)
6、构朳镇东坡村路口违停(构坪路10米)
7、构朳镇幼儿园大桥头违停(构坪路300米)
8、清风路300米由西向东方向卡口设备(逆行抓拍)
9、长春路150米由北向南方向卡口设备(逆行抓拍)
10、人民路500米由南向北方向卡口设备(逆行抓拍)
11、滨河路1公里400米由北向南方向卡口设备(逆行抓拍)
12、南台路500米由北向南方向卡口(禁止大中型货车驶入)
13、滨河路600米由南向北定点测速(限速50km/h)
14、滨河路600米由北向南定点测速(限速50km/h)
15、316国道1723公里500米隧道内由东向西定点测速(限速60km/h)
16、316国道1723公里500米隧道内由西向东定点测速(限速60km/h)
17、江岸路800米河街隧道内由东向西定点测速(限速50km/h)
18、江岸路800米河街隧道内由西向东定点测速(限速50km/h)
19、白河县城区路白水桥头违停(白河城区路2公里100米)
20、白河县城区路福运饭店门口违停(白河城区路2公里200米)
21、316国道1722公里950米白河县由东向西方向卡口设备(禁止危化品车驶入)
三、抓拍时间
对机动车各类违法实行24小时抓拍。
四、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特此公告
白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