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白河县委 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索引号 | zfbmbhxrmzfbgs/2024-0060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字〔2024〕23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3-29 20:45 |
市委、市政府:
2023年,白河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白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细则(2023-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开展的实际行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常务会必学内容,并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县政府集体学法 4次,政府常务会组织学法 4次,举办法治讲座 2次。全面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点评实现全覆盖。及时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二是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研究制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压实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三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双驱”工程、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程、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工程、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推动工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重点内容,开展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对巡察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
二、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持续发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推进政府职能协同高效。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成新一轮县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进一步明晰行政权力边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证照分离”“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全面推行一次办、容易办、跨省办、指尖办“四办协同”新模式,最大限度为群众和企业减时间、减成本、减环节。持续推行往返不便上门办、窗口事项延时办、特定时限预约办、疑难事项兜底办、联动协作异地办的“五办”集成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更加便利,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三个年”活动部署,出台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若干措施,落实领导干部包联重点企业制度,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稳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有效破除影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妨碍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的障碍和隐性壁垒。截至 2023年 12月底,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 3558户,民间投资增长 18.3%。
三、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工作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县政府及其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学法活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切实提高各级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水平。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及时调整法律顾问组,各镇各部门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在公共政策措施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提供高质量咨询意见。三是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4件,对 2023年以前制定的 7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四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 171件、政协提案 143件。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切实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涉及扩大投资、市场主体、财政和惠民惠农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政府文件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 1000余条。
四、切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坚持把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对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指标体系(2023版)》,组织对全县 40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并通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抓好问题整改,有力推动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红黄绿”动态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全县 42个行政执法单位 241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证件培训考试,换发执法证件 315人次,新申领 235人次,确保规范执法、亮证上岗。三是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线索收集、查纠整改、深化治理、完善提升等工作,整治突出问题 31个,建立长效机制 11个,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有效解决。紧盯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有力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规范行业秩序。
五、扎实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聚力推进平安白河、法治白河建设。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调、访调、警调和检调对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140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 99%。1人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加强与湖北郧西等毗邻县(区)对接交流,推动建立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机制、公共法律服务跨区域协作办理机制,化解跨区域矛盾纠纷 40余件。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运行机制建设,制定并落实行政复议集体审查、专业研判等制度,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不断提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协调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白河设立行政争议协调中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强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机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动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和源头治理,全县信访总量持续下降,连续 5年获评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县。建立“三跨三分离”法律维权服务专班,探索推行外出创业和务工人员法律维权“专业力量+专班服务”工作法,统筹公共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资源,常态化做好外出创业和务工人员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成功化解涉及工伤(亡)、拖欠农民工工资、人身伤害赔偿、医患纠纷等一批重大矛盾纠纷问题,帮助群众挽回损失 2000余万元。
总体来看,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个别镇和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薄弱,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不严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政务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与企业需求和群众感受还存在不小差距,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白河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确保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坚持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两手抓”,通过示范创建引领,法治督察倒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四是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加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六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白河、法治白河。
中共白河县委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