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刘福《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bhxzrzyj/2024-0046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服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1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3-14 10:19 |
编号:202413
刘福因保管不善,将陕(2024)白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031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刘福;坐落:白河县城关镇清风社区旬白路32号;房屋建筑面积:149.38㎡。)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