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白河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14:06作者:佚名来源:白河县税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白河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增强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主动公开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一律主动公开。主动发布涉税公开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内容。通过税收宣传月活动、“言税60秒”短视频、《税声前沿》、可视化答疑直播等形式,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县城及农村电子宣传屏等载体,并制作纳税人电子宝典,纳税人通过扫码即可获取。紧密结合公众关注的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放管服改革、全电发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推出“税情民意快响快处机制”,快速响应民意,打通问题处理壁垒。组织开展“走流程、听建议”活动,诚邀各方代表亲身体验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事项办理全流程。2023年共收集解决纳税人各类问题50余件;回复办理12366纳税投诉工单12条,回复办理“12345”热线工单18件。通过白河县政府门户网上传信息108条,在省市局网站及公众号登载信息12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处理、答复。2023年,全局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管理和发布程序。办公室负责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配有专人负责网站及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了制度规定执行到位,流程规范运用到位,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全部通过税务网站和办税服务场所集中、统一、规范发布。办税服务场所主要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屏或当地政务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窗口等进行公开。同时,加强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协同联动,针对不同的受众和不同的信息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手段。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循、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白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下一步,白河县税务局将加大此项工作的落实,把加强网站管理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认真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岗位培训,严把保密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白河县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