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正明《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4-01-17 15:41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关于刘正明《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索引号 zfbmbhxzrzyj/2024-0012 公开目录: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服务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1-17 15:41

编号:202406

刘正明因保管不善,将(2014X01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证载权利人:刘正明;坐落:白河县双丰镇闫家村一组;宗地面积:236.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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