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仁宏《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4-01-12 09:14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关于刘仁宏《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索引号 zfbmbhxzrzyj/2024-0007 公开目录: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服务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1-12 09:14

编号:202403

刘仁宏因保管不善,将陕(2021)白河县不动产权第0009222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刘仁宏;坐落:白河县仓上镇仓坪村一组;房屋建筑面积:141.5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