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我这出了个交通事故,因为没有保险,关于赔偿的问题我们一直没谈拢,想请你们帮忙给我们调解下”。近日,李某来到白河县司法局中厂司法所寻求帮助,中厂司法所迅速了解情况,组织“无忧调解超市”调解员进行调解,最终通过人民调解加司法确认,一起长达半年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4月,李某驾驶摩托车正常行驶与王某停车开门时相撞,李某当场摔倒,造成身体受伤及车辆部分受损。事发后李某报警,随后到医院治疗,经检查诊断为手指骨折和皮肤挫伤,交警部门也对该起事故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王某车辆保险已经脱保,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王某需自行赔偿,王某和李某因赔偿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引发矛盾纠纷。
中厂司法所受理此案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在“无忧调解超市”选择在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方面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一同对本起纠纷进行了分析研判,对相关赔偿标准等参照其他类似案例进行了研究考量。调解现场,调解员向双方讲解了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依据和参考标准,在李某所提供的相关医疗诊断及其他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计算出各项赔偿项目金额,并组织双方逐项列明并核对。经过多轮次的背靠背沟通和面对面协调,通过调解员情理法结合的耐心释明,双方当事人终于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最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认可和接受的赔偿金额,达成和解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一桩历时半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因王某提出分期支付赔偿款,为打消双方顾虑,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中厂司法所引导双方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并明确告知当事人出具司法确认法律文书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的协助下顺利到县法院完成了司法确认程序。
“非常感谢你们,按照协议第一期赔偿款已经给我了,原先想着走诉讼程序可能需要几个月,没想到你们当天就调解处理好了,我还没花钱,谢谢你们,这下我们家里人可以继续安心的工作和生活了”。几天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李某进行了回访,李某感慨地说。
中厂司法所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发挥人民调解成本低、速度快的优势,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也通过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两者的结合可以最大限度地解决纠纷,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有效推进了诉源治理工作的落实。(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