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兑付2023年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补贴资金的公示 | ||
索引号 | zfbmbhxrlzyhshbzj/2023-0022 | 公开目录: | 稳岗就业、服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1-23 14:35 |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及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白河县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白人社发〔2020〕19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拟对“白河县秦风汉郡创业孵化基地”和“白河天宝梯彩农园返乡创业园区”给予创业孵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吸纳1家创业实体补贴8000元,创业实体每吸纳1人就业补贴2000元,脱贫劳动力按1.5倍标准给予补贴),其中:“白河县秦风汉郡创业孵化基地”吸纳创业实体34家,带动就业79人(脱贫劳动力3人),计划补贴433000元。“白河天宝梯彩农园返乡创业园区”吸纳创业实体12家,带动就业22人(脱贫劳动力7人),计划补147000元。两家共计补贴580000元。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若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受理电话:0915-7821567
联 系 人: 毛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