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和鼓励投资者来白投资兴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对象
在白河县注册登记(含落户白河县的外资企业)并在辖区内(含飞地园区)投资(不含矿产资源开采及初加工、PPP项目、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安装项目),经县政府招商主管部门确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招商引资项目。
三、主要内容
从企业用地租赁、标准化厂房、新建项目或技改扩能项目设备投资、出口创汇、引进利用外资、工业项目物流业务当年主营业务销售额、企业上市、旅游项目等方面,给予企业租赁补贴、资金扶持、奖励扶持、物流补贴、配套扶持及优质的金融服务。
四、实施流程
由企业向县招商服务中心提交奖补申请及相关印证资料;县招商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核,认定结果对外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或者异议核实澄清后由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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