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虎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模式 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时间:2023-11-10 17:36作者:来宝强来源:白河县司法局麻虎司法所

“‘人民调解员+律师’的非诉调解模式真好!非常感谢你们帮我解决这个难题!”“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您还有什么法律诉求可以再来找我们。”这一幕发生在麻虎镇人民调解服务窗口。这是白河县司法局麻虎司法所运用“人民调解员+律师”非诉调解模式开展诉源治理的首个成功案例。

2022年10月18日,麻虎镇某村村民张某为陕西安康某建设有限公司白河县白石河卡子镇段防洪工程项目工地提供劳务,从事垒砌工地挡墙,因意外边坡塌方导致张某受伤,经十堰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左侧髋关节脱位,后经陕西省安康市秦巴司法鉴定为人身损害十级伤残等级,可陕西安康某建设有限公司仅支付张某诊疗费三万余元,其他赔偿款一直没有给付。双方因本次提供劳务致人身损害赔偿发生纠纷。

2023年8月25日,张某来到司法所向工作人员诉说自己的这件烦心事,陈述自己多次和对方协调无果,加之自家孩子还有几天就上大学,自己也急等这笔赔偿款来给孩子交学费,无奈申请法律援助,由委派的陕西秦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帮助自己要到这笔赔偿款。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张某的实际情况后,立刻联系该律所律师进行沟通,建议可通过“人民调解员+律师”模式进行非诉调解,这样速度快、效率高,一旦调解成功,张某就会很快拿到赔偿款给孩子交学费;若调解不成功,张某可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经过劝说,张某同意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律师的建议。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联系另一方当事人陕西安康某建设有限公司询问是否有调解意愿,了解到对方也有尽快解决问题的想法,就立刻组织双方当事人到镇调委会进行调解。同时,为保障张某的合法权益,也邀请张某的受援律师参与调解,为张某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针对张某有找律师代理案件的背景及双方纠纷的复杂程度,司法所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协同方式,律师着重从“法理情”的角度确保张某保持平静的心态,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赔偿诉求;人民调解员侧重从“情理法”的角度引导陕西安康某建设有限公司要关心关爱劳动者张某的家庭,并列举类似案例说服陕西安康某建设有限公司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经过近五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陕西安康某建设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张某因此次人身损害所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共计九万元(除已给付诊疗费外)。陕西安康某建设有限公司及时按调解协议内容给付了张某赔偿金,张某也终于按时给孩子交了学费。

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共同参与调解,既能保障法律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又能及时高效的化解矛盾纠纷。下一步,麻虎司法所将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律师”非诉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有效的法律咨询和矛盾化解服务,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