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bhxczj/2023-0111 | 公开目录: | 公开财政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财会〔2023〕20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1-01 15:54 |
财会〔2023〕2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我部修订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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