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白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安排公告

时间:2023-10-16 16:43作者:佚名来源:县民政局

根据《白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将2023年白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体检、考察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20231019日(星期)上午830

(二)集合地点

安康市高新区天贸城(居然之家门前广场)

(三)体检费用

按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费用预计400元左右(微信支付)。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按时到场,并注意安全。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4.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印章)。无关人员不得陪同。

5.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前一天22:00后请勿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应保持正常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6.到达集合地点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体检未结束考生不得离开。

二、考察安排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20231023日至1027

(三)考察内容: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了解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对象需提供的资料:

1. 2023白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一份;

3.学籍档案。已在白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的生持《档案托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档案未在白河县托管的生,请在白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本人档案转递到白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考察。

4.个人自传及述职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经历及遵纪守法情况(须个人手写)。

5.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证明。

以上资料请于2023102717时前送交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9号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08)。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存电话畅通,便于联系。

2.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3.请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考察资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考察相关资料,视为放弃考察;提交的资料不全、不真实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联系单位及电话:0915-8185989   0915-8185969

白河县民政局  0915-7822172   0915-7810995      

附件12023年白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

附件2:2023年白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点击下载)



白河县民政局

20231016


附件1

2023年白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

(应聘人员排序按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笔试加分

笔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是否进入体检

备注

1

张建军

20230101023

58

12

70

77.8

73.12

 

 

2

汪凯

20230101027

65

10

75

78.2

76.28

 

3

孙敏

20230102006

69

 

69

79.2

73.08

 

 

4

舒爽

20230102010

69

 

69

74.6

71.24

 

 

5

纪昌飞

20230102017

72

 

72

76.4

73.76

 

 

6

吴小翠

20230102025

70

 

70

76

72.4

 

 

7

胡敏

20230102028

64

10

74

74.4

74.16

 

8

邓芬

20230102029

68

10

78

75.2

76.88

 

9

余成荧

20230103024

73

 

73

77.8

74.92

 

10

柯沙沙

20230104005

70

 

70

78

73.2

 

 

11

雷雨

20230104016

74

10

84

78

81.6

 

12

黄小丽

20230104021

74

 

74

77.8

75.52

 

13

刘海英

20230104026

70

 

70

76.8

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