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政府第一、二、三次党组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时间:2023-07-05 10:38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2023年县政府第一、二、三次党组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索引号 zfbmbhxrmzfbgs/2023-0001 公开目录: 政务督查专栏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督办通报 第四期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05 10:38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2023年县政府第一次至第三次党组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3月19日县政府第一次党组会议
会议确定了2个议题8个事项,截至通报日期,完成事项3个,未完成4个,持续推进1个。
(一)研究表彰2022年重点项目建设暨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有关问题
1.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县招商服务中心提出的《白河县2022年重点项目建设暨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建议方案》,由县发改局、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关于表彰2022年度项目建设暨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白字〔2023〕30号)于2023年4月25日印发。
完成状态:已完成。
2.同意按3000元/人的标准对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据实保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正在按程序办理。
完成状态:未完成。
3.由县考核办、县发改局、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尽快修订完善全县2023年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按程序送审印发。
责任单位:县考核办、县发改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白河县2023年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考核办法》已拟定,待送审后按程序印发。
完成状态:未完成。
(二)研究桥儿沟1、2号廉租房处置及桥儿沟文化街区(北岭子)入口郭文东、郭耀武房屋征收有关问题
1.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出的拆除桥儿沟1、2号廉租房及附属设施的意见建议。一是由县住建局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主管单位请示汇报,待获得审批后有序组织拆除工作;二是由河改办负责,做好桥儿沟1、2号廉租房及附属设施拆除工作,县住建局、公安局、城关镇等单位负责建筑物拆除期间的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拆除后的土地进行合理利用;三是拆除桥儿沟1、2号廉租房及附属设施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据实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城关镇,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河改办
落实情况:县住建局牵头,已于6月20日完成主体拆除工作。
完成状态:已完成。
2.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出的桥儿沟1、2号廉租房住户过渡安置方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城关镇、河改办等单位配合,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稳妥有序做好租住对象搬离安置工作,确保不引发矛盾问题。
责任单位:城关镇,县住建局、河改办
落实情况:已妥善安置桥儿沟1、2号廉租房的76户住户,桥儿沟1、2号廉租房及附属设施已拆除。
完成状态:已完成。
3.原则同意城关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征收桥儿沟文化街区(北岭子)入口郭文东、郭耀武房屋的意见建议,由城关镇人民政府商白河县城投集团公司尽快落实。
责任单位:城关镇
落实情况:城关镇会同县城投集团公司与郭文东、郭耀武就桥儿沟文化街区(北岭子)入口房屋征收问题进行多次洽谈,现已基本达成共识。
完成状态:未完成。
4.按照保障性住房占补平衡政策要求,遵循依法依规、以人为本、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使用闲置国有资产、积极盘活市场存量房源,分三年(2025年底前)补齐拆迁保障房套数及使用面积。由县住建局负责,对新增县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具体方案报县政府研究。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关于对桥儿沟1、2号廉租房拆补方案进行审核的报告》(白住建字〔2023〕122号)已于6月1日送审。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
5.由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负责,就城市建设和不动产登记领域历史遗留信访问题,组织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分类制定系统性解决方案,推动相关历史遗留信访问题妥善化解到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全县共23栋楼涉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解决15栋,还剩8栋,预计8月底可全面完成。
完成状态:未完成。
二、4月24日县政府第二次党组会议
会议确定了3个议题8个事项,截至通报日期,完成事项4个,未完成3个,持续推进1个。
(一)研究盘活存量资产有关问题
1.同意县财政局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安排4500万元,由县经贸局代表县政府向白河县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认缴出资,确保盘活存量资产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贸局
落实情况:已给县经贸局追加预算4500万元。
完成状态:已完成。
2.由于白河县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不能实现预期收入,造成一定损失,依据《市政设施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是同意由县住建局按照白河县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竞拍资产的原始成本(按20年分摊)及资金成本予以补偿,待资产交由公司独立运营后补偿中止;二是补偿资金从县级污水处理费中解决,不足部分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目前正在清算征缴污水处理费,待完成后按程序预算县住建局资产盘活费用。
完成状态:未完成。
3.按照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盘活存量资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按程序调整增加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县公产经办中心按规定缴入国库统一管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国库已收到盘活资产处置收入1.66亿元。
完成状态:已完成。
4.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案,由县财政局负责按照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2023年项目建设计划和财政状况,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支出项目,并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正在拟定预算调整草案按程序报批。
完成状态:未完成。
(二)研究2021年度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有关问题
一是原则同意县招商服务中心提交的白河县2021年度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方案;二是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据实保障到位;三是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修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考核办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县招商服务中心提交的2021年度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方案,县财政已将465万资金列入2023年度追加预算。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研究庙山寨旅游设施提升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1.原则同意由县城投集团公司与庙山寨景区开发公司共同出资实施庙山寨景区旅游设施提升项目。县城投集团公司项目建设投入资金通过争取政府专项债券筹措。庙山寨景区开发公司投入资金自行筹措。
责任单位:县城投集团公司
落实情况:预计申报的4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已于5月份对接并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县城投集团公司与庙山寨景区开发公司共同出资实施庙山寨景区提升项目意向已达成,庙山寨景区开发公司投入资金自行筹措。
完成状态:已完成。
2.由县文旅广电局、县城投集团公司负责,会同庙山寨景区开发公司,结合景区发展实际,充分调研论证、科学合理确定庙山寨景区客运架空索道、游客集散中心、文化广场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城投集团公司
落实情况:目前庙山寨广场停车场已建设完成,文化广场、游客集散中心正在规划设计中,索道建设已完成规划设计,于2023年6月10与北京国游索道公司完成合同签署,已进行施工前准备阶段。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
3.县城投集团公司与庙山寨景区开发公司合作方式、管理模式、专项债券偿还等提出具体的方案,报县政府审定。
责任单位:县城投集团公司
落实情况:县城投集团公司与庙山寨景区开发公司合作方式、管理模式、专项债券偿还等方案,已委托第三方咨询服务公司(醒税法律服务西安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目前正进行调研。待形成可行性方案后按程序送审。
完成状态:未完成。
三、5月18日县政府第三次党组会议
会议确定了6个议题18个事项,截至通报日期,完成事项5个,未完成事项8个,持续推进5个。
(一)研究2023年度省级苏陕协作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
1.原则同意县发改局提出的2023年度省级苏陕协作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由县发改局负责按程序组织申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2023年省级苏陕协作项目投资计划》(白发改苏陕〔2023〕1号)于5月19日下发,安排2023年省级苏陕协作资金7800万元。
完成状态:已完成。
2.统筹用好2022年度全省苏陕协作工作考核拟奖励资金,待上级奖励资金下达后,一并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如上级奖励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从白河县构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安排的苏陕资金中减少300万元,白河县仓上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拟安排的苏陕资金中减少2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2022年度全省苏陕协作工作考核拟奖励资金暂未下达,5月19日下发的《2023年省级苏陕协作项目投资计划》,只安排2023年省级苏陕协作资金7800万元,已从白河县构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安排的苏陕资金中减少300万元,白河县仓上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拟安排的苏陕资金中减少200万元。若后期奖励资金下达后,将按会议决定下达计划。
完成状态:未完成。
3.由县发改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依法依规、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2023年安排省级苏陕协作资金项目16个,总投资40500万元,省级苏陕协作资金7800万元已到县财政,各项目责任单位正在完善资金拨付资料,截至目前,拨付进度为零。目前已开工建设项目10个(白河县构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白河县宋家镇磨坪产业孵化园区建设项目、白河县城关镇胜利村林果研学基地项目、白河县乡村振兴示范镇中厂镇石梯社区木瓜深加工发展项目、白河县乡村振兴示范镇茅坪镇富硒产业园建设项目、白河县冷水镇东村碧根果产业园建设项目、白河县光伏原材料及辅材预制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白河县构朳镇凉水村头道河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白河县职业教育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组团式教育帮扶)、白河县苏陕协作人才培训项目);未开工项目6个(白河县仓上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白河县苏陕协作示范村(城关镇公路村)建设项目(二期)2个项目正在进行征地相关工作;白河县苏陕协作示范村(城关镇公路村)建设项目(二期)正在进行前期设计和预算;白河县西营镇蔓里时光观光园建设项目、白河县“组团式”帮扶白河县人民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一期)2个项目正在招投标阶段程序;白河县卡子镇陈庄社区文旅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设计;白河高级中学教育能力提升项目(组团式教育帮扶)正在制定采购计划)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
(二)研究城投(集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有关问题
1.会议原则同意县经贸局提出的为县城投(集团)公司增加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的方案,由县经贸局作为出资人,会同县城投(集团)公司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注资手续。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城投(集团)公司
落实情况:向城投(集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位,注资手续同步完善。
完成状态:已完成。
2.由县财政局负责,将增加的注册资本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增加的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已纳入财政追加预算,并已支付到城投公司。
完成状态:已完成。
(三)研究河街宝石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有关问题
1.原则同意城关镇起草的《白河县宝石文化产业园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由城关镇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时组织签订。
责任单位:城关镇
落实情况:《白河县宝石文化产业园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经修改完善后,已于2023年6月6日组织签订。
完成状态:已完成。
2.由城关镇具体负责,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广电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等部门全力配合,加快推进宝石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确保9月30日前完成一期建设任务,10月1日正式开园,2026年底前完成二期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城关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广电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宝石文化产业园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已验收,现正进行内部装修,以确保10月1日正式开园。宝石文化产业园项目二期正进行前期工作,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
3.同意启动实施白河县绿松石博物馆建设项目,资金规模控制在1500万元以内,所需资金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广电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分三年保障到位。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广电局
落实情况:正在积极对接争取。
完成状态:未完成。
(四)研究县人民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1.原则同意县卫健局提出的县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建设方案,由县卫健局负责,按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落实情况:白河县人民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建设方案已于5月31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讨论,6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完成状态:已完成。
2.由县卫健局负责,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配合,积极做好项目招投标、汇报衔接等工作,确保6月底专项债券资金成功发行。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县人民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申请债券资金7000万元,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并组织参加评审。5月26日挂网进行资格预审招标,6月9日完成招标,下一步将进行招标文件挂网;“一案两书”及招标有关情况已送县财政,债券资金下达已经列入计划,尚未发放。 
完成状态:未完成。
3.坚持节约为先、实用为要原则,尽力控制项目投资规模,提标扩能建设和设备购置总投资不突破5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待总包单位确定后,将尽快完成图纸设计进行详细的预算,并将预算结果报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如果超过投资规模,优先保障必备项目实施,控制投资规模不超过5000万。
完成状态:未完成。
4.由县卫健局负责,按照年底前县人民医院河街院区、妇计中心和残疾人康复中心搬迁入住的要求,倒排工期,倒逼进度,督促一期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完成扫尾工程,待县人民医院河街院区提标扩能项目完成招标后,指导中标单位加紧项目施工,确保如期实现搬迁运营目标。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落实情况:提标扩能一期项目扫尾工程正在施工,预计9月底可竣工。6月9日已完成第一次招标,待招标文件挂网后,7月中旬完成第二次项目招标,该工程计划工期10个月,预计明年5月完工。
完成状态:未完成。
(五)研究宋家镇中心小学框架操场项目变更问题
1.原则同意县教体科技局提出的宋家镇中心小学框架操场项目变更方案,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交通局配合,尽快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进行现场踏勘,科学论证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变更有关程序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变更。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交通局
落实情况:经过相关部门6月2日现场踏勘后,认为变更是由于冷厚路该路段县道升格为省道的客观政策原因,变更是必要的,变更后的设计符合建设规划标准。现正按照踏勘后会议要求整理前期资料,完善变更手续。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
2.因项目变更增加的投资,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教育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落实情况:正积极向上争取教育专项资金。
完成状态:未完成。
3.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监管,严控项目投资超概算问题。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落实情况: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把关资金监管各个环节。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
(六)研究河街滨江上城二期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1.原则同意县河改办提出的启动河街滨江上城二期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由县河改办负责,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城关镇配合,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河改办、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目前项设计规划方案已完成,待规委会研究通过后,将启动项目建设。
完成状态:持续推进。
2.由县河改办具体负责,一是会同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项目红线内房屋征迁工作;二是会同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法定程序做好项目供地工作。
责任单位:县河改办、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
落实情况:项目红线内房屋征迁工作正在洽谈中。
完成状态:未完成。
3.鉴于2022年7月签订的《白河县河街棚户区改造滨江上城住宅楼暨创业就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协议书》已约定项目建设区域内的所有边坡治理都属于政府配建项目,由县河改办负责,尽快拿出边坡治理工程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按“一事一议”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县河改办
落实情况:边坡治理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尚在酝酿阶段,目前正在做项目规划设计。
完成状态: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