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复函 | ||
索引号 | dqbmxwzzb/2023-0001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栏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委组织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组函〔2023〕160 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9-05 10:20 |
首先,感谢您对村干部养老待遇问题的关心。
2015 年,省委组织部等 5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意见》(陕组发〔2015〕15 号),对村干部报酬待遇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提高。为落实省委要求,市委组织部等 5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规范干部补贴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组字〔2015〕90 号),要求严格按照省定标准不折不扣兑现到位,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 5 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通知》(白组发〔2015〕21 号),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每月补贴 2300 元,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月 3000 元,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每月 1400 元。对村主要干部实行养老保险补助制度,县财政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每人每年提供 200 元养老保险补贴。”
2017 年,县委组织部等 4 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提高村干部补贴及离任村干部荣誉金的通知》(白组发〔2017〕61 号),调整提高了村干部的补贴,明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每月补贴 2500 元,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月 3200 元,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每月 1800 元,村监委会主任每月 1000 元”。
2022 年 1 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提高村(社区)干部标准的通知》(白组发〔2022〕61号),明确“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每月补贴 2500 元。村干部补贴标准仍按白组发〔2017〕61 号文件执行”,再次调整提高了村和农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补贴标准。
中共白河县委组织部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吕晓红 联系电话:0915-782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