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白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安排公告

时间:2023-10-07 09:50作者:佚名来源:白河县民政局

根据《2023年白河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一)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39.99.185.88/baoMing/login.aspx?priodID=3085)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

(二)成绩查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4日12:00

(三)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

二、面试资格复审

(一)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加分后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不公布笔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在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白河县民政局全程监督。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408室(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9号)

乘车指南:应聘人员可乘坐21路、6路公交车到同心村站下车,乘坐8路公交车到二档村下车。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资料如下:

①报名及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

②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集体户籍卡(复印件留存);

⑥属白河县生源的,须提供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持有白河高中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⑦其他相关资料等。

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必须为原件。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递补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早10:00

1、应聘人员入场开始时间:上午9:30

2、应聘人员入场截止时间:上午9:50

逾期未到达的应聘人员视为缺考。

(三)面试地点:白河县民政局一楼(安康市白河县书院北路18号)。

(四)须携带资料:

1、笔试准考证(加盖“资格复审合格”印章);

2、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五)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办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快速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

2.计分方法: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计分办法为7名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面试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应聘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加分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按要求准时到达,并注意交通安全。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审核通过后,需在准考证上盖“资格复审通过”印章确认。

(三)本次资格复审递补将于10月11日下午14:00—17:00进行,请已经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四)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并遵守《面试应聘人员须知》(附件2)。

(五)本次招聘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白河县民政局负责全程监督,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5-8185989   0915-8185969

监督电话:0915-7822172  0915-7810995

(工作日9:00-12:00,13:00-17:30)

附件:

1、2023年白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白河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


2023年白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排序按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序号

招聘单位

姓名

准考证号

备注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

1

白河县民政局

张建军

20230101023

 

69

2

白河县民政局

汪凯

20230101027

 

3

白河县民政局

孙敏

20230102006

 

4

白河县民政局

舒爽

20230102010

 

5

白河县民政局

纪昌飞

20230102017

 

6

白河县民政局

吴小翠

20230102025

 

7

白河县民政局

胡敏

20230102028

 

8

白河县民政局

邓芬

20230102029

 

9

白河县民政局

余成荧

20230103024

 

10

白河县民政局

柯沙沙

20230104005

 

11

白河县民政局

雷雨

20230104016

 

12

白河县民政局

黄小丽

20230104021

 

13

白河县民政局

刘海英

20230104026

 




附件2

面试人员须知

1.未在规定时间内(9:50前入场)参加面试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次序。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7.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8.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9.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各考生面试完毕后须直接退出考点,不得在面试考区内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