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子司法所:法律援助解民忧 热情服务暖人心

时间:2023-06-12 09:06作者:李盈盈来源:白河县司法局卡子司法所

“吴所长,我又来了!这次你可不能再拒绝我了,这面锦旗,无论如何请你一定收下!”6月7日一大早,村民李某某带着满脸笑意来到卡子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将一面锦旗郑重的交到工作人员吴经山的手中。看着李某某如今轻松愉快的模样,吴经山已经很难把他和当初那个满脸愁容来寻求法律援助的人联系在一起了。

案情简介

家住卡子镇某村的村民李某某(化名),自2019年2月起在白河县某矿业公司务工,主要从事井下作业。2021年10月29日晚21时许,李某某在进行井下作业时,胸部不慎被矿车挤压受伤,造成肋骨骨折。

受伤第二日,李某某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就医,经诊断为右胸部软组织损伤,右侧肋骨骨折。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后,李某某找到公司负责人,要求进行赔偿,但面对负责人提出的这算不算工伤?赔偿哪些项目?具体赔偿多少?等问题,李某某一头雾水,不知从何答起。2022年春节后,在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的指引下,李某某来到卡子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向工作人员详细说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并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建议李某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现场受理了李某某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经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决定受理申请并指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吴经山作为其代理人。

援助结果

接受指派后,吴经山通过电话方式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初步协商。但对方认为本次事故不属于工伤,且赔偿要求过高,因此协商未果。为依法保障李某某合法利益,吴经山建议李某某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对相关程序进行了详细解释。2022年7月4日,李某某正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同年8月26日收到了认定工伤决定书。本着和气协商的初衷,李某某带着《决定书》找到公司负责人,但对方仅同意支付最高6万元的赔偿,与李某某的12万元的诉求还差了很多。再次索赔无果后,吴经山建议李某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请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考虑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此次纠纷。在得到“劳动能力障碍十级”的鉴定结果后,吴经山查阅了《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按照十级伤残初步计算了赔偿标准,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再次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协商赔偿方案,但最终因企业方对赔偿标准不认同而未达成一致。

为尽快解决赔偿事宜,最大程度保障受害人权益,吴经山立即将李某某受伤治疗相关单据及证据材料进行了整理,并提交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面对李某某依法索赔的决心,5月16日,该公司表达了希望调解结案的意愿。在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建议后,吴经山对案情及诉讼风险进行了分析,李某某随即表示愿意对赔偿标准进行调整。在6月2日庭前调解现场,吴经山依据相关法定标准,将索赔项目及证据材料逐一列举,据理力争,赢得了仲裁庭的支持,最终达成了除前期医疗费用外另一次性支付9.7万元的赔偿协议,并要求该公司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赔偿款支付到位。

随着仲裁调解的结束,李某某一年多来的心结也终于彻底化解,感激之心无以言表。6月7日,李某某在多次表达希望支付“辛苦费”被婉言谢绝后,将一面印有“无偿服务解民忧,法律援助暖人心”烫金大字的锦旗送到了工作站吴经山的手中,并再次当面表达了感谢。“法律援助事关法律尊严和人情冷暖,虽然过程艰辛、耗时劳心,但能够为当事人讨回公道,就是最令人开心的事了!”吴经山仔细端详着锦旗说道。

这起法律援助案件只是一个样本。一直以来,卡子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始终秉持着“助弱维权,应援尽援”的原则,用心服务,以法维权,让困难群体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感受法治的温暖,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