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税务:调处化解有“枫”度 纾难解困搭“桥”梁

时间:2023-05-24 10:53作者:王龙辉来源:白河县税务局

“我对本次调解结果非常满意,既解决了让我束手无策的问题,又学习到了税法知识,太感谢你们了!”房屋购买人胡女士在白河县税务局涉税争议调解回访中评价道。

不久前,胡女士来到了白河县税务局茅坪税务分局办理房产过户契税申报业务,因提供资料不完整产生了涉税争议,白河县税务局茅坪税务分局咨询调解岗主动发挥调解作用,组织房产开发商、申请调解人协调,听取双方陈述,并耐心、细致地组织双方学习了税收法律法规,讲解办理申报契税必须提供的具体资料等涉税流程,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就地化解矛盾,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白河县税务局早谋划、早行动,建立“枫桥式”税务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团队,畅通渠道,让矛盾化解在最前端,坚持问题矛盾不上交。立足于无矛盾,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做到问题检查有态度;立足于有矛盾,坚持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争议,做到调处化解有风度,形成了“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具有白河特色的“枫桥式”税务品牌。

“1+x”执法前保障机制

白河县税务局基于岗位职责标准化制度,结合运用“税情民意快响快处”三本台账,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有呼必应,有应必答,最大程度将各项矛盾和问题的苗头消除在执法前。通过“税情民意快响快处”三本台账,建立基层“问题接收—迅速处理—及时反馈”的问题处理机制,用好“意见建议”、“投诉举报”和“利益诉求”三本税情民情台账,来“听民声、纳民意,受民诉、解民忧,正风气、夯根基、拴人心”。同时立足白河税务工作实际,在“岗定责、责找人、人干事、事看效、效挂益”的定岗定责、竞岗竞责争先体系上,通过明确岗位职责,明晰工作流程,确保“事事有人干、干事有流程、流程有标准”,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落实。

“2+y”执法中规范机制

通过《纳税服务规范》和《征收管理规范》,严格要求税务干部对照“两个《规范》”进行日常工作,减少执法过程中因税务人员程序不当而产生的矛盾问题发生的可能性。通过组织学习“两个《规范》”,在税务干部心中树立起依法治税、规范从税的“一把尺子”。同时对照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税务总局公告〔2022〕33号、陕税函〔2022〕64号、陕税函〔2022〕130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重点关注首违不罚“不应罚而罚”和“应罚未罚”问题,对疑点问题及时核实,对核实属实的及时整改到位。结合市局印发的非强制性执法工作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表,重点做好沟通协调、跟踪指导、督促落实,将非强制性执法工作方案中各项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3+n”执法后处理机制

创新组建税费咨询服务团队,协调县行政审批局提供专门办公场所,申报期期间,各税务分局各派一人入驻政务大厅,提出“服务向前一步,满意提升十分”的理念,以团队运行模式,负责分流业务咨询及后台审批事项办理,有效提高了效率,实现了“首问负责”“一窗通办”和即办事项的“一次办结”。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通过调解中心,将征纳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及时高效处理好涉税行政复议、减少行政诉讼,打造和谐征纳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在各分局设立咨询调解岗,对简单的争议进行现场调解处理,对疑难复杂争议,提交县局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统一处理。此外,定期开展案件分析和回访,确保争议矛盾及时、就地化解,既要维护好税务行政执法刚性,又要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依托《支持税务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备忘录》加强与党群部门、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各乡镇协作,发挥职能作用、扩大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推进精诚共治。

下一步,白河县税务局将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在营造浓厚“枫桥”氛围上下功夫,在推广“枫桥”经验上想办法,深度打造既满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又能体现法治文化和区域元素的白河“枫桥式”税务品牌,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收实践、基层治理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