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双丰镇闫家村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lj/2023-0005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5-18 15:28 |
双丰镇闫家村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丰镇闫家村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已由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白发改农经[2023]1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双丰镇闫家村。
2.2 工程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k㎡,综合治理面积61.72hm2,其中新修石坎水平梯田12.22hm2,营造水保林26.29hm2,坡耕地造经果林23.20hm2;生态修复面积 1038.28hm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新修蓄水池2口,排水渠1045m,堰塘1座;田间道路1500m;新修护地堤624m。
2.3 项目投资总额:60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双丰镇闫家村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标段编号: E61092935464aooiut59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双丰镇闫家村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及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所有投标企业均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财务状况、相关从业人员、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所有投标企业不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在各级诚信平台列为投标受限人。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施工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细审查方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5月19日0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3年5月19日 09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24日 9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项目投标确认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xggzyjy.cn)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 CA 锁,使用 CA 锁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省外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再进行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双丰镇闫家村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4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白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白河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 机构: |
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东坡路水利局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木竹桥村安置点 |
邮编: |
725800 |
邮编: |
725000 |
联系人: |
柯先生 |
联系人: |
马工 |
电话: |
15929549628 |
电话: |
1770915204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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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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