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国税局《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3-0077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服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3-27 15:49 |
编号:202313
国家税务总局白河县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白土国用(98)字第9000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权利人:白河县国税局;坐落:人民路;用地面积:335.67㎡)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