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打响物业小区权益保卫战

时间:2023-03-24 16:12作者:宋怀珠 罗娜来源:县住建局

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管理已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合法程序选择心仪的物业公司、要求提供质价相符服务需求的呼声越来越高,自主合法维权意识日益增强。近日因管理不尽责、履约不到位、服务不满意,安泰物业公司被阳光大厦小区居民“开除”了。

据了解,位于南岭子阳光大厦的电梯已停运了一段时间,业主此前只能靠爬步梯出行。电梯频繁停运,再次引发业主们对该楼安泰物业公司的极度不满。业主代表们积极商请业委会出面协调、督促安泰物业公司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阳光大厦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就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等相关事宜按程序进行了集体研商并形成一致决议。

“在接到小区业主的反映和投诉后,我们和物管所第一时间积极介入,协调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现场协商,然而,经过多次协调,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共识。久拖无果,业主们要求解聘物业公司的呼声越发高涨,我们充分尊重业主们合规合理的选择,并积极参与做好服务同时给予程序监督和业务指导。”城关镇副镇长庞帅说。

“根据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如果业主要解聘物业公司,需召开业主大会,并且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超过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业主决议同意,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去执行落实集体决策。最终,我们在城关镇及社区、县物管所的引导下,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业主共商同意,按程序要求即时解除安泰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关系......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丁东林说。

3月22日下午,县住建局物管所联合城关镇、清风社区、派出所等监管部门组织了小区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及部分业主代表在清风社区召开阳光大厦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和监督指导下,双方就解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就清算及交接问题予以商榷,与会单位详细了解了双方的基本情况,并对物业费收缴、收益收支、物业移交等争议焦点疑点、堵点问题政策咨询和处置建议等进行了耐心细致地沟通交流。

“这是我县首例小区业主通过自主理性合规的维权方式来解聘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打响了物业小区权益保卫战的第一枪,敲响了物业公司高效优质服务的‘警钟’,优质服务是物业公司生存发展的基础,只有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内外互动、互帮互助、齐抓共管,适时通过优质服务来满足业主们的合理需求,才能取得物业公司不断进步发展与业主满意的‘互惠双赢’的结果。”县物管所副所长宋怀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