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19:15作者:佚名来源:白河县卫生健康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领导重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全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根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确定一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相关科室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具体工作,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2.拓展渠道,丰富政务信息公开载体。我局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信息公开的不同内容、性质和对象,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形式。我局日常政务动态、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的进行发布。同时通过“微白河”、“健康白河”微信公众号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和便民服务能力,拓宽问政渠道,扩大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公众的参与度。

3.强化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抓好信息公开的工作规范,重点抓好咨询答复工作规范,严格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有关办结时限,加强咨询信息接收、审核、报送、公开工作,做到各项咨询都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向群众作出答复,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及时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健康政策、制度、政务动态、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的公开,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办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贯彻执行《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公开意识、公开时效、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方面还有待提升。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全系统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运行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全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