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规定,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16时起将5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全县现有高风险区7个。具体名单如下:
一、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5个)
1.城关镇清风社区长安银行后远东开发楼;
2.城关镇清风社区南岭子税务局家属楼;
3.城关镇旬白路周远林开发楼;
4.城关镇狮子山社区香城苑A2栋3单元;
5.河街社区小河口张绪明老自建房。
二、调整后现共有高风险区(7个)
1.城关镇旬白路152号;
2.城关镇书院北路广兴金座4号楼、广兴金座保障房3号楼;
3.城关镇狮子山社区帝景楼;
4.城关镇狮子山社区惠民西街1单元;
5.城关镇狮子山社区梦想KTV所在楼宇;
6.茅坪镇枣树社区六组68号自建房;
7.十天高速白河服务区(十堰方向)。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白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