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营司法所:倾心帮教助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

时间:2022-12-07 17:22作者:洪元文来源:白河县司法局西营司法所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看到实地查访的司法干警后激动地说:“我犯了罪,党和政府还这么关心帮教我,我一定要好好改造”!

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二年。社区矫正宣告完毕后,李某情绪极度悲观,原本家庭生活就极为困难,现在又触犯刑法入刑,思想压力非常大!李某多次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流露出厌世情绪,在参加教育学习中存在消极抵触、“破罐子破摔”的倾向!

针对李某的现实问题,西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为李某制定了个性化的社区矫正方案,根据矫正方案,在对李某实施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更是根据他的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对其实施帮扶,协助解决他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调整他的心态,使其积极面对生活,做到积极改造。一是实施情感帮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李某儿子就读的学校老师进行沟通衔接,请求老师对李某儿子多加关心和关注,同时会同老师定期到李某家中开展家访,要求李某自力更生、正确面对生活的困难,树立生活的信心,给儿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二是实施就业帮扶。李某能吃苦、很勤劳,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集镇范围内的村(社区)衔接,请求协助,为李某提供用工信息,使其通过打零工的方式增加家庭收入。通过村(社区)协调,李某现在整天忙的不亦乐乎,月收入达3000元左右。三是实施救助帮扶。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分别和李某户籍地的村委会、居住地的社区进行沟通衔接,为李某父子二人解决落实了低保,对其实施困难生活救助。现在李某能够自觉做到服从监督管理,每天按要求报告自己活动情况、定期到司法所参加集中教育学习,主动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公益劳动,同时深刻地反思自己因犯罪给他人带来的伤害。

西营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人性化帮教理念,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严格监管、分类教育、倾心关怀、细心帮扶,真正将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文中李某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