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河县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2-17 15:42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白河县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zfbmxzfb/2022-0038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2-17 15:4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县有关单位:

《白河县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白河县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相关要求,我县决定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意味着我国光伏发电在过去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仍要实现持续高速发展。全县上下要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毫不动摇地推进光伏产业发展,这对于我县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于我县推动抽水蓄能项目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县积极引进光伏组件生产加工企业,加快推动光伏电站建设,光伏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因我县光伏产业发展起步较晚,受自然条件限制和政策影响,总体规模不大,带动作用不明显,对县域经济贡献率较低。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克服困难,进一步坚定信心,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大扶持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我县光伏产业发展,推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

(一)加快分布式电站建设。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国有房屋资产,对屋顶具备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条件的,要做到全覆盖;支持村集体经济在集镇小区和移民安置点屋顶建设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形式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大力支持“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电站项目。鼓励标准化厂房、社区工厂和民营企业利用闲置屋顶安装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及各镇要强化规划引领,对县域内新开工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及商品房工程,积极推广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建设,力争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50兆瓦以上  

(二)创造条件建设地面光伏电站。由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和各镇配合,加快光伏产业专项规划编制,协助光伏企业做好前期光伏用地勘查和选址工作,结合国土空间调整做好光伏用地的前置规划调整以及文件的汇编上报;相关镇要协助企业做好电站用地有偿流转工作,全力保障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用地,在破除政策制约“瓶颈”的基础上,力争全县大型地面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200兆瓦以上。

(三)强化政策支持。积极策划包装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协助企业办理项目立项、环评、风评、安评、规划设计等行政审批和备案手续,协调有关单位依法按低限收取相关费用。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落户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白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苏陕协作、陕南循环发展、国家清洁能源、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支持。

(四)鼓励科技创新。支持企业实施光伏产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对承担的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按规定给予配套,鼓励企业设立专家工作站、申请国家专利,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全力打造知名品牌。

(五)强化人才支持。聚焦急需、紧缺型人才为招聘重点,加强高层次人才、技能型人才招聘力度,采取专场招才、外出聘才等各种方式,为企业招才提供服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与研发团队的专业人才享受我县“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县人社部门要协助企业加强产业工人培训,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园区要为企业营销团队提供相应服务,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三、进一步加快配套建设

(一)加快光伏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双丰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双丰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为落户企业提供水、电、路、讯及厂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配套服务支持,力争用3年时间将光伏产业发展成为我县支柱产业,在“十四五”末将我县打造成陕西光伏产业重点县,并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或省级光伏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县。

(二)引进延链补链项目。加快推进铝合金型材加工项目尽快建成投产,积极引进光伏直流电缆、光伏板清洁机器人、氢储能等项目尽快落地,通过强链延链补链,推进光伏产业集群发展,力争光伏产业园区年产值突破10亿元。

四、进一步做好协调配合

(一)做好并网工作。国网白河县供电公司要主动做好项目并网工作,切实改善电网承载和输送能力,优化配电网络投资,加快改造升级。要全过程参与光伏电站建设,全面提升并网质效,进一步缩短审批流程,确保光伏电站建成后最短时间实现并网发电,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快接,避免造成资源浪费、能源流失和国有资产流失。

(二)保障外部环境。县公安局及各镇为要为光伏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地提供外部环境保障,对阻挠项目建设等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协调金融服务。县光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县内金融机构为落户企业融资,也可采取财信担保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同时,县国有平台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研究制定投融资方案,积极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扶持,做好我县光伏产业相关投资和收益保障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责任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中省驻县有关单位、县国有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为成员的县光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县经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分管能源工作负责人、县两河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国网白河县供电公司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县光伏产业发展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推动、服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坚持常议常抓。县光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报告光伏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光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光伏产业发展困难问题,加快推动光伏项目落地,全力推进产业发展。

(三)严格考核督办。县经贸局会同县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制定相关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并启动项目督办机制,切实抓好安排部署、推动落实、督查督办和考核问效,保障光伏产业发展按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求有序推进。

(四)大力宣传推广。通过各类会议、活动、媒介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政策,迅速形成参与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共识,掀起推动光伏产业发展热潮;通过各类商贸节会和专题推介会和上门推销等方式,大力推广使用白河生产的光伏组件及其相关产品,全力提升产品知名度,努力扩大生产销售。



原文:关于印发《白河县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https://www.baihe.gov.cn/Content-2493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