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8号

时间:2022-11-18 08:42作者:佚名来源: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名称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8号
索引号 zfbmscjdglj/2022-0021 公开目录: 管理公开、市场监管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2022年第8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18 08:42

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

近期,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8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饼干1批次,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36批次,合格15批次,不合格1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合格8批次;调味品4批次,合格4批次;豆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糕点8批次,合格8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合格9批次;乳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3批次,合格1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白河县金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金龙大酒店消毒的筷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4mg/10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白河县白河宾馆消毒的小面碗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白河县城关镇山城家常菜餐馆消毒的小碗、筷子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白河县城关镇金福源川菜馆消毒的筷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20mg/10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白河县城关镇隆丰饭庄消毒的面碗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22mg/10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白河县城关镇雁归故里大酒店消毒的小碗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2mg/10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白河县城关镇廊桥佳味厨坊消毒的小碗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2mg/10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白河县城关镇廊桥佳味厨坊消毒的筷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9mg/10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白河县城关镇廊桥人家一锅炖餐饮店消毒的小碗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白河县城关镇廊桥人家一锅炖餐饮店消毒的筷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6mg/10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11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