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第七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22-0018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7-27 15:35 |
白河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第七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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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白市监处字〔2022〕45号 |
白河县冷水镇皮国献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皮国献商店(皮国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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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7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加加姜葱料酒”等7个品种7个批次的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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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市监处字〔2022〕47号 |
白河县冷水镇陈德云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销售失效产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陈德云商店(陈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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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康师傅红烧牛肉面”等4个品种4个批次的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另有“丽邦卫生巾”等6个品种7个批次的产品均已失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失效产品,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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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市监处字〔2022〕49号 |
白河县周宗红超市经营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和销售失效产品案 |
白河县周宗红超市(周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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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投诉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待售的“冰哥学妹柠檬补水湿纸巾”以及“汰渍无磷洗衣粉”等4个品种4个批次的产品和“茉莉王香水”等5个品种5个批次的化妆品已经超过限用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没收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和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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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白市监处字〔2022〕50号 |
白河县城关镇李安琪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失效产品案 |
白河县城关镇李安琪超市(余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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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投诉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待售的产品“清花润卫生湿巾”、化妆品“青蛙王子儿童蜂蜜滋润霜”均已超过限用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没收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和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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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市监处字〔2022〕51号 |
白河县构朳镇缪德香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白河县构朳镇缪德香商店(缪德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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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等6个品种6个批次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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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市监处字〔2022〕52号 |
白河县中心敬老院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白河县中心敬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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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栋 |
2022年5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使用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所抽检的食品郧阳红薯粉条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郧阳红薯粉条。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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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市监处字〔2022〕53号 |
白河县城关镇绿之韵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白河县城关镇绿之韵超市(吴绪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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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所抽芹菜的氧乐果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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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市监处字〔2022〕54号 |
白河县构朳镇康怡护肤馆在经营中使用失效的化妆品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白河县构朳镇康怡护肤馆(黄丹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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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置物架上发现使用的“亮肤精华素”等化妆品均已失效,“欧琳格山茶花保湿乳”等未见生产日期等标签标识信息,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失效化妆品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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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白市监处字〔2022〕55号 |
白河县冷水镇李运萍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李运萍商店(李运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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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的“双汇泡面拍档香肠”等6个品种6个批次的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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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市监处字〔2022〕56号 |
白河县培蒙专卖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白河县培蒙专卖店(刘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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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投诉举报后,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裤装共计44个货号166条标牌上均标注有“法国啄木鸟”字样。当事人未能提供“啄木鸟”商标授权使用证书及进货票据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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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白市监处字〔2022〕69号 |
白河县麻虎镇太和村卫生室经营、使用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案 |
白河县麻虎镇太和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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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国琴 |
该单位购进的由广东瑞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经检验、复检,均判定为不合格,为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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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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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白市监处字〔2022〕57号 |
白河县仓上镇裴家村卫生室经营、使用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案 |
白河县仓上镇裴家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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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芳 |
该单位购进的由广东瑞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经检验、复检,均判定为不合格,为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免予处罚。 |
——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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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白市监处字〔2022〕58号 |
白河县中厂镇大坪村卫生室经营、使用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案 |
白河县中厂镇大坪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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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敦朝 |
该单位购进的由广东瑞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经检验、复检,均判定为不合格,为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免予处罚。 |
——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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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白市监处字〔2022〕59号 |
白河县卡子镇陈庄村卫生室经营、使用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案 |
白河县卡子镇陈庄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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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顺 |
该单位购进的由广东瑞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经检验、复检,均判定为不合格,为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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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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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白市监处字〔2022〕60号 |
白河县构扒镇高庄村卫生室经营、使用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案 |
白河县构扒镇高庄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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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尊安 |
该单位购进的由广东瑞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经检验、复检,均判定为不合格,为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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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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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白市监处字〔2022〕61号 |
白河县中厂镇迎新村卫生室经营、使用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案 |
白河县中厂镇迎新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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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祖秀 |
该单位购进的由广东瑞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经检验、复检,均判定为不合格,为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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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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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白市监处字〔2022〕62号 |
白河县仓上镇好食汇小吃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案 |
白河县仓上镇好食汇小吃店(秦仁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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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操作间柜台下2袋“仙桃香米”(其中1袋已拆封)已超过保质期。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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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白市监处字〔2022〕63号 |
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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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康 |
2022年5月5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所抽芹菜经检验,检验项目氧乐果的检验结果不符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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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白市监处字〔2022〕64号 |
白河县中厂镇万泉商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白河县中厂镇万泉商店(柯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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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使用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所抽检的郧阳红薯粉条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红薯粉条是从该单位购进。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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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白市监处字〔2022〕65号 |
白河县城关镇家人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销售失效产品案 |
白河县城关镇家人乐超市(王堂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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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日,执法人员接投诉后对投诉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莲花味精”等2个品种2个批次的食品超过保质期,“84消毒液”等5个品种5个批次的产品超过限用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过期食品及失效产品,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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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白市监处字〔2022〕66号 |
白河县正品源茗茶行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
白河县正品源茗茶行(柯贤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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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举报后,执法人员于2022年5月13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有“老白茶紧压寿眉饼”茶叶和举报所称的茶叶是同品种同批次产品,共计一饼。上述茶叶标注的生产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被扣押的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茶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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