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白河县人民医院城关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2-08-07 11:23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白河县人民医院城关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zfbmsthjfj/2022-0044 公开目录: 环评审批公示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环批复〔2022〕17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8-07 11:23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白河县人民医院城关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河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白河县人民医院城关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白河县人民医院城关分院建设项目位于白河县城关镇安坪村,工程总占地11239㎡。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预计施工工期18个月。项目拟新建住院部楼、公卫办公楼、门诊楼各1栋。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白河县人民医院城关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白河县人民医院城关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确保施工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施工区地面及进出场道路清洁

(二)严格按照《白河县人民医院城关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规范建设处理量不低于40t/d的医疗污水处理站运营期保证正常运行

按要求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单独存放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经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产生噪音扰民。运营期对设备采取降噪措施。

(五)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你单位需另行编制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验收报告,公开验收信息,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营期内,规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项目环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白河县卫生健康局白河县人民医院城关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期:2022年8月7日—202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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