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陕西省白河县构扒镇一带辉绿岩矿预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2-08-07 10:46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陕西省白河县构扒镇一带辉绿岩矿预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zfbmsthjfj/2022-0042 公开目录: 生态环保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环批复〔2022〕15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8-07 10:46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陕西省白河县构镇一带辉绿岩矿预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

你单位报来的《陕西省白河县构扒镇一带辉绿岩矿预查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陕西省白河县构扒镇一带辉绿岩矿预查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卡子镇、构扒镇、中厂镇一带,总投资2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预查涉及范围15.55km²,西起白岩头一带,东至大枇杷沟到黄龙洞一线,东西长约4.7km,南起界岭沟至燕子岩一带,北到新营村一线,南北宽0.9-3.6km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陕西省白河县构镇一带辉绿岩矿预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白河县构镇一带辉绿岩矿预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勘探工程场地地面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土石方堆放处做好覆盖防尘

(二)钻探期间修建排水沟和临时沉淀池,钻探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钻探工序及项目地洒水抑尘

(三)钻探区设置危险废物暂存箱,对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钻探产生的废渣收集存放于临时堆渣区,钻探结束后用于场地平整,同时做好植被恢复,由于探矿区域属于县重金属区域,临时堆渣区应做好“三防”措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规定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验收报告,公开验收信息,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营期内规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项目环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陕西省白河县构扒镇一带辉绿岩矿预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期:2022年8月7日—202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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