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 ||
索引号 | zfbmwsjkj/2022-0022 | 公开目录: | 医疗卫生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0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8-04 09:14 |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对下列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注销执业许可机构名称:白河仓上四和中医诊所
主要负责人:樊正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类别:中医备案诊所
医疗机构地址:白河县仓上镇裴家村10组
特此公告
白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