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第二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及调整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xzfb/2022-0027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办发〔2022〕43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8-01 08:27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成果,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安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二批)的通知》(安司发〔2022〕44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公布《白河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第二批)》(附件1)和《白河县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调整目录》(附件2)。各实施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更新本单位实施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办事指南、承诺书范本等相关内容。各相关单位要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原文pdf:白政办发〔2022〕43号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及调整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