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白河县司法局麻虎司法所,推出“七项”能力提升行动,夯实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一是提升政治能力。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司法所干部要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中、省、市、县、镇社区矫正工作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中去考量、去谋划、去落实。坚持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二是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司法所干部要把提升调查研究能力作为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基本功来抓,将调查研究贯穿到社区矫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把每月社区矫正对象走访日定为“调查研究日”,设立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或户籍地村(社区)为社区矫正工作“调查研究点”,坚持到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单位、村(社区)倾听家属期盼、同事心声,以及村(社区)干部、驻地“两代一委”意见建议。调查研究重在实,坚决做到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调研获取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认真研究、科学分析,把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区分开来,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将研究结果转化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措施,凡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好举措要坚决落实到位。
三是提升决策能力。社区矫正工作关乎社会稳定,关乎司法行政整体形象,更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司法所干部要坚决做到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二者并重,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要针对性强,要充分考虑到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特点、健康状况、悔罪表现等详细情况。若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要素发生变化,则社区矫正方案要跟着进行调整。凡社区矫正对象提出迁居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等事宜,要充分听取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等各方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形成详实报告,依法依规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批。
四是提升攻坚克难能力。社区矫正工作担负着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和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的使命。司法所干部面对改造社区矫正对象艰巨任务,要树立强大信心和必胜信念,凡遇到难点堵点问题,要敢于善于主动迎战,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攻坚克难能力。一旦社区矫正对象违反了监督管理相关规定,要严格依法依规给予训诫、警告处理,出现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情形的,要报请县司法局提请相关部门依法果断处理到位。
五是提升应急处突能力。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高风险性,预判风险是防范风险的前提,司法所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把握社区矫正风险点走向是谋求社区矫正工作主动的关键。对社区矫正领域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挑战,要有应对办法和防范措施。首先要为社区矫正对象树立规矩意识,上好入矫“第一课”,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针对犯罪类型和罪刑入罪点进行重点讲解,使社区矫正对象明白罚当其罪,端正入矫心态,主动服从监管。要持续开展“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等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谈心得、讲体会、表决心方式,增强接受社区矫正信心,以及司法所干部要按照县司法局制定的《白河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适时组织应急处置演练,避免发生社区矫正领域公共安全事件,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六是提升帮教能力。司法所要充分尊重社区矫正对象,始终做到严管厚爱相结合,维护其享有的权利和利益,时时把社区矫正对象的冷暖放在心上,一旦出现“急难愁盼”问题,要做到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到位。同时,开展日常帮教过程中,要用社区矫正对象易于接受的语言进行交流,使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司法所干部温暖的一面,重拾生活信心。
七是提升抓落实能力。司法所干部要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日核查、周汇报、月考核、季评定、年总结”的管理机制,关键环节由司法所长亲自把关、亲自落实。凡社区矫正期满前,必须到辖区派出所、村(社区)、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单位走访摸排,确保完整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整个社区矫正期间各方面真实情况,避免发生带病解矫情况。司法所干部要持之以恒、真抓实干,主动担当作为,实干中破解难题,提升抓落实能力,奋力完成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任务。
全面提升“七项”能力行动,淬炼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过硬本领,夯实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有力推动了新时代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