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2022年白河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jytyhkjj/2022-0006 | 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白教体科发〔2022〕50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5-05 14:48 |
2022年白河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
考试工作方案
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安康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实施方案》(安教体发〔2021〕71号)文件精神,2022年毕业的九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仍按《安康市教育体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教体函〔2020〕398号)相关政策执行,结合白河县实际情况,特制定白河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使竞赛和训练成为学校体育的常态化工作,使每个学生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准确”的原则,全面反映学生体质健康和掌握运动技能情况。
二、考试时间
我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定于4月14日至4月27日(遇有特殊天气时间顺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教体科技局组织实施送考到校,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白河县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
考点学校 |
备注 |
4月14日 |
双丰初中 |
考试期间如有特殊天气,考试时间顺延,以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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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
白河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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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
仓上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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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
冷水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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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 日 |
麻虎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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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 日 |
城关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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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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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 日 |
宋家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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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
白河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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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
构扒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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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 日 |
中厂初中 |
三、考试内容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体育考试内容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二)统一考试。考试项目如下:
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游泳200米(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
对目前暂时无条件组织实施的游泳考试项目,按照市教体局《关于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有关事项的批复》(安教体函〔2021〕55号)精神,暂缓设置该项目。
四、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45分。
(一)平时考核计分办法。
1.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每学年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
2.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且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必须要有原始考核资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执行,必须与各校每年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之和÷3)×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之和÷3)×9%。
(二)统一考试计分办法。
1.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安排,考试采取送考到校、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测试完成。
2.考试方法参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方法说明》(附件1)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考试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2)查询各单项得分。
3.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45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45%
(三)免试考生。自2021年起,考生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全面取消。因残疾、疾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免修体育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残疾证或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学校证明等证明材料,填写《安康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特殊情况申请表》(附件3),办理免试手续。其中,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经县区教体局审核后,体育考试成绩按平时考核15分、现场考试45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其他免试的考生平时考核成绩由考生所在学校确定,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按27分(满分45分的60%)合成后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免考名单须面向社会予以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确认。
(四)缓考考生。因女生特殊生理期和考生临时伤病的可以申请缓考。特殊生理期缓考考生本人须填写《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4),由现场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经县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考生临时伤病办理程序同上,但必须出具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
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缓考考生应根据身体情况提出补考申请,由县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1次集中补考。已经申请过缓考考生不得再次申请缓考,若仍不能参加该次补考的不再另行安排。此类考生体育考试平时考核成绩由考生所在学校确定,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按27分(满分45分的60%)合成后记入升学录取总分。
五、组织管理
(一)规范建立成绩档案。学校规范建立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白河县初中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5)中学生基本信息和平时考核成绩部分,并于当年规定时间内,将已填好的九年级学生《安康市初中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和平时考核成绩汇总表上报县局体育股。对学校上报平时考核成绩为满分的学生,县局将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原始考核资料和“学生体质健康网”系统上报数据逐一进行复核复查,同时要认真分析平时考核成绩与现场统一测试成绩之间的对应关系,对于平时成绩和测试成绩难以形成对应关系(平时成绩畸高且测试成绩畸低,或反之)且上述情况较为突出的学校,须上报书面说明原因;对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加盖学校公章,连同当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汇总表上报县局审核,学校存档。
(二)坚持体育考试基本原则。体育考试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准确,考试过程中监考官应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方式的原则,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封闭管理。各项体育考试成绩应由学生本人和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录入成绩系统。
(三)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各学校务必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组织现场统一测试前必须组织全体考生进行一次统一体检,排除不适宜参加考试的各类重大疾病风险,确保考生安全。同时,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测试器材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制定测试项目安全预案,确保考试安全。统一考试的场地由各学校合理规划封闭考场,设置考试项目标识牌,场地器材要安全准确,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提前做好每个项目的测试安全预案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预案,要特别加强对学生的考前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做好考前适应性训练,认真核查考生的健康状况,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严禁隐瞒和虚报伤病,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确保考生的安全。要针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全力确保现场统一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有序开展。
(四)监考工作安排
1.根据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每所初级中学各抽调一名体育教师参加统一考试监考工作,请各校将抽调监考教师回执单于4月11日前报县局,并由学校安排好抽调教师监考期间担任的课程,保证本次体育考试工作圆满完成。联系人:刘刚 电话:13992560039。
2.各初中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校领导和抽调监考的教师于4月13日下午2点30分在教体科技局三楼会议室参加县级考前培训会。抽调的同志考试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用,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五)各考点学校校长全面负责考试组织,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考务工作的管理,认真编排考点工作方案或秩序册。要在统一考试前科学评定学生平时考核成绩,安排专人填写好《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5),统一考试结束后将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按比例进行合成,经学校审核无误后,于5月15日前报送局招生办,记入中考成绩系统。局招生办于5月25日前,将本县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成绩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县考务办公室按要求设立巡考和监考制度,设立体育考试监督电话(0915-7822178),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和巡考,监督检查考试过程。对在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