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三岔石英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2-0024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保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4-29 15:29 |
白河县汉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三岔石英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三岔石英石开采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冷水镇三岔村,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6万元。本项目用地面积0.1011km²,施工总工期为3个月,施工期主要是新建矿山道路、开挖首采段作业面,建设开采平台,配套建设工棚、配电室等临时设施。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三岔石英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三岔石英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工程施工设计,采取分区开采作业。严格控制施工开挖面,科学布局施工临时场地,严禁越界破坏生态植被。
(二)项目区建设沉淀池,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禁止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林地浇灌。
(三)开采过程中剥离表土和开采弃渣规范存放于排土场和弃渣场内,剥离表土用于后期采取生态恢复,渣场严格按照生态恢复方案进行治理。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验收报告,公开验收信息,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营期内规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项目环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白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木瓜系列产品开发与深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2年2月13日—2022年2月20日
电 话:0915-781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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