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会建立完善五项工作制度 助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

时间:2022-04-21 14:43作者:赵鑫来源:白河县应急管理局

今年以来,县安委会按照全国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以标本兼治为目标,建立完善以法律制度为基础的“五项工作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安全生产约谈工作制度。由县委会(办)负责人或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形(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等),对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分级分层实行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的谈话。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严格落实整改。整改不力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按程序处理。

二是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工作制度。为有效弥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的现实,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受聘的专业机构,对全县高危企业开展 “专家会诊”,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配合开展督查评估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互动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是安全生产暨自然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工作制度。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防灾减灾救灾成员单位及灾后重建相关单位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职能中,发现的事故风险隐患和自然灾害风险,通过会议集体商讨的形式,分析研判防范应对。建立多方会商、综合研判、主动防范、科学应对的系统化工作机制。平时由县应急指挥部或县安委办召集,也可由行业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请召集,通过例行会商和临时会商的形式,汇总分析县域内上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形势和自然灾害情况,分析研判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形势和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预测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研究制定防范应对工作措施。

四是安全生产工作进驻式督查制度。在县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县安委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专家参与,对各镇、行业监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对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各类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进驻式督查。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五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由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各行业部门、各企业协同组织,每年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专家授课等形式,分层分级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对、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和灾情信息报送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深入开展教育培训,严格过程管理,保证有效学时,杜绝“走过场”,确保安全教育培训质量,提升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